農糧業振興措施延至明年6月,履歷農產包裝、行銷獎勵最高15萬元

2021-11-04

武漢肺炎疫情今年5月再次升溫,導致產業受損,農委會提供農糧業振興措施獎勵申請期限延長至明(111)年6月30日止,獎勵項目包括產銷履歷農產品包裝改善及行銷費用、拓展有機農產品市場振興措施、農糧產品展售行銷及農糧產業加工輔導四大項,其中產銷履歷農產品包裝改善及行銷費用獎勵每件最高15萬元。

 

農委會為減緩產業受到疫情衝擊,訂定「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農糧業振興措施作業規範」,振興措施獎勵項目申請原定今年6月30日截止,但因疫情5月中再度升溫、進入三級警戒,因此將振興措施延長一年,即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止都可以申請。

 

農產品產銷受到疫情影響,消費者透過網路及直銷的方式購買增加,對安全農產品的要求也跟著提高,農委會提供「產銷履歷農產品包裝改善及行銷費用獎勵」,獎勵農產品包裝改善,含防撞包材、包裝樣式設計及其資材製作等,以及行銷費用2分之1,每件最高獎勵15萬元;但獎勵包裝資材部分以不超過獎勵款4分之1為原則,且集團驗證者需要統一提出申請。

 

農糧署表示,通過履歷驗證農友均可申請獎勵,持產銷履歷驗證證書影本、身分證影本、存摺封面影本及申請表,向驗證證書所載地址所在地基層農會提出申請;農民團體、農企業則鼓勵以專案性宣傳拓銷活動或創新性、策略性經營模式計畫提出申請,若是全國性或國際性計畫由農糧署受理申請,區域性計畫則由農糧署各分署受理申請。

 

拓展有機農產品市場,提供有機農產品包裝設計及產銷加工、冷藏保鮮設備獎勵,獎勵比率各以不超過2分之1為原則,;另專案性宣傳拓銷活動、創新性經營模式計畫等,則依其內容核實獎勵。

 

地方政府、農民團體及農業團體,針對具備溯源標章(含有機、履歷、CAS及QR Code)及友善環境耕作農糧產品展售行銷,農委會也提供農糧產品展售行銷獎勵,依照農糧署「國產農產品創新行銷計畫審查作業規範」,辦理獎勵。

 

大宗蔬果產期調節,經農糧署評估函請地方政府公告啟動收購加工者,產地農民團體及加工廠商,可申請農糧業加工輔導獎勵;採購農產品原料加工者,獎勵每公斤最高10元,包含集運費、加工處理費、冷藏(凍)費及原料款補貼等。

(資料來源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、農傳媒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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