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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邑餐飲】帶皮地瓜薯條

★台農57號甘藷製作
★輕微酥炸,少了油膩感
★無人工化學藥物,多了一份健康
★商品規格:300g/包
★有效期限:1年

  • 合作單位: 保證責任沙鹿區果菜運銷合作社

  • 產品原價:

    100

  • 鮮農優惠:

    90

  • 產品規格: 300g/包

  • 來源產地: 台灣

  • 選擇數量:

產品敘述 / Product manual

台邑餐飲(保證責任沙鹿區果菜運銷合作社)

民國65創立台邑農產行,台邑由蔬菜水果貿易起家,持續的口碑相關及永不間斷的品質保證。民國94年成立台邑農產公司,體認供應食材首重新鮮、安全、衛生,層層落實為您把關,採用合格檢驗新鮮食材,以服務為目的,讓消費者享有真正安心、健康與衛生餐食。

 

15年生鮮食材餐飲衛生專業經驗,供應食材首重新鮮、安全、衛生,層層落實為您把關,專屬有機專區提供台中在地有機蔬菜進行料理,讓消費者享有真正安心、健康與衛生餐食。

 

潤康生機為台邑旗下子公司,新推出健康餐與健身餐,餐點品質再提升。我們把所有顧客當成自己的家人,用心準備最安心的餐食給您。

 

台邑落實層層把關,採用合格檢驗新鮮食材,讓消費者享有真正安心、健康與衛生的餐食。
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您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之權益。期間內若寄錯商品、商品出現瑕疵則得能換貨。

提醒您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,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原廠包裝、保護袋、保麗龍、保證書、隨附文件、贈品等),否則將影響您退貨的權益,若有未符合上述之情形, 將依照損毀程度酌收必要費用。


另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(如:現做餐盒或蔬果等,蛋糕或鮮奶等)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(如:現做餐盒或蔬果等,蛋糕或鮮奶等)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,因肉品等冷凍食品或生鮮商品屬消耗性商品,商品屬性特殊或有保存期限等問題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非商品瑕疵恕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,下單前請務必考慮、詢問清楚!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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