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進口食品輸銷新制,我方趕月底前提審,國內7大類農產企業最受衝擊

2021-10-15

中國今年4月12日發布「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」,要求各國輸銷中國的食品生產、加工、貯存企業,從明年1月1日起,皆須向中國海關總署申請註冊,其中肉品、水產等18類食品須由出口方主管機關向中國海關總署推薦註冊,否則產品無法銷往中國。

衛福部食藥署今(15)日表示,由於中方前天才通知,食藥署今與農委會、經濟部緊急召開記者會,下周將展開註冊登記宣導,協助業者22日前於食藥署「輸中食品生產企業推薦註冊專區」單一窗口完成填報。

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說,中國4月發布規定只敘及基本要求、程序、條件等原則內容,但要求出口方主管機關推薦、企業填的資料內容,迄今並未正式公開,因此我國與其他國家都一直透過WTO多邊及雙邊管道,請中國提供明確資訊,直到10月13日中國才通知。

18類食品中,包括肉與肉製品、水產品、乳品、燕窩與燕窩製品等4類,原先中方即要求註冊,臺灣生產企業已註冊在案,不受影響;其他14類則須於22日前於食藥署平臺登記,以利31日前包裹式向中方推薦。

農委會國際處長林家榮表示,新增14類須註冊食品中,農產企業須註冊有7大類,包括蜂產品、穀物製粉、乾果、生鮮與脫水蔬菜、咖啡豆與可可豆、油料籽實(芝麻、花生)、蛋與蛋製品等7類,去年銷中產值共約2.5億元。

以去年銷中產值排序,影響最大的是咖啡豆與可可豆約占1.1億元、生鮮與脫水蔬菜1億元、油料籽實(芝麻、花生)1,920萬元、乾果1,500萬元、蜂產品400萬元、穀粉150萬元、蛋與蛋製品30萬元。

林家榮指出,具貿易出口能力的只有農企業、農會等農民團體及外銷業者,因此一般農漁民不受影響,農委會將於下周一(18日)召開農糧、水產、畜產3場說明會,跟相關業者說明新制規定。

14類新增須註冊食品,包括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賣向中國的產品都須註冊登記,否則未來不能繼續銷往中國,因此這次由食藥署統一為國內業者包裹式處理;未來若是有新食品要賣向中國,則是逐案申請,業者須先向我國食藥署取得推薦函,再到中國的註冊網站登錄。

蔡淑貞表示,我國2017年元旦後有輸銷中國業者無須一個一個申請註冊,可由政府造冊登記,註冊所需資料項目,中國前天才正式提供我方。林家榮指出,中國要求的境外生產企業註冊類似我國內的營業登記,內容不會太複雜,應可在期限前完成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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